失智症患者是否具備「行為能力」,取決於失智症的分期、病程進展以及個人的認知功能受損程度。在失智症的早期階段,多數患者仍保有相對完整的日常生活能力,例如能自行進食、上廁所、基本的穿衣與簡單家務,甚至在熟悉環境下仍能做出相對合理的生活決策。然而,這時患者的記憶力、判斷力與規劃能力已出現下降,可能容易忘記事情、重複發問或在做決定時缺乏過去的精準度。因此,在早期失智症階段,患者通常仍有一定程度的行為能力,但需要適度監督,特別是涉及金錢處理、安全判斷(例如使用瓦斯、出門迷路風險)等部分。
進入中期失智症後,患者的認知受損明顯加重,行為能力會逐漸下降。患者可能無法獨立完成複雜的日常行為,如煮飯、管理藥物、處理帳務,甚至在不熟悉的情境中可能做出不恰當或危險的行為。此時的行為能力變得不穩定,常受到環境、情緒或疾病波動影響。照顧者通常需要提供更明確的協助,包括生活安排、活動引導與安全保護,以避免跌倒、走失或誤食危險物品。
到了晚期失智症,患者的行為能力幾乎完全喪失,生活起居需要全面照護。他們可能無法理解指令、無法進行自主活動,甚至喪失語言溝通能力。此時的生活主要依賴照護團隊協助維持基本生理需求,如進食、翻身、清潔等。
失智症患者並非從一開始就失去行為能力,而是隨著病程逐漸減弱。照顧者最重要的,是瞭解患者當前能力、提供適當支持並確保安全。如果您家中有失智症患者,建議與神經科、老人醫學科或家醫科醫師合作,定期評估其認知與行為能力,以提供最適合的照護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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